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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挪用公款,《华尔街之狼》制片人也被卷入知名的1MDB丑闻

据彭博社报道,热门电影《华尔街之狼》(the Wolf of Wall Street)的制片人之一、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Najib Razak)的继子里扎·阿兹(Riza Aziz)因涉嫌滥用公共资产而被“一马发展”(简称1MDB)提起2.5亿美元(约15.99亿元人民币)的诉讼。

(图源:commons.wikimedia)

该案于5月7日提交给吉隆坡高等法院,并且该案件是1MDB提起的几起个人和公司诉讼之一,其中包括摩根大通公司和德意志银行。目的是要求收回超过230亿美元(约1471.06亿元人民币)的资产,马来西亚称这些资产与纳吉布2009年建立的国有基金有关。

法庭文件显示,里扎和其红色花岗岩制片公司(Red Granite Pictures Inc.)以及红色花岗岩资本有限公司(Red Granite Capital Ltd.)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涉嫌将这笔钱用于“资助电影制作和购买各种房地产”。 红色花岗岩资本有限公司还制作了喜剧《阿呆和阿瓜2》。

1MDB丑闻在亚洲、美国和欧洲引发了调查,并导致了2018年政府的历史性变革。高盛集团去年承认在美国执法史上最大的海外行贿案件中扮演了角色,达成了多项数十亿美元的国际和解,以结束对其为1MDB筹资的调查。

里扎在吉隆坡的律师穆罕默德·沙菲·阿卜杜拉(Muhammad Shafee Abdullah)没有回复记者的电话和请求置评的短信。

根据这份文件,总部位于纽约的谢尔曼和斯特灵律师事务所也被列为第四名被告,因为该律师事务所允许里扎和在逃的马来西亚金融家刘特佐(Jho Low)使用其“律师账户为大量被挪用的资金进行洗钱”。该诉讼案周二(6月8日)被要求进行案件管理,法院将8月17日定为下一个案件管理日期。

谢尔曼和斯特灵律师事务所的发言人拒绝置评。

去年5月,里扎因涉嫌挪用1MDB的2.48亿美元(约15.86亿元人民币)的洗钱指控而被释放,但并不等于无罪释放。作为协议的一部分,里扎同意向政府返还1.07亿美元(约6.84亿元人民币)。目前尚不清楚里扎是否归还了这笔钱,也不清楚新诉讼是否与该案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