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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方律师要求加拿大法庭不支持孟晚舟将汇丰文件列入证据范围

据彭博社报道,加拿大一名代表美国的检察官周三敦促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一名法官,驳回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将汇丰银行的文件列入证据范围,从而使自己免于引渡美国的请求。

(图源:Wikimedia Commons)

 

49岁的孟晚舟希望在引渡听证会上,以汇丰控股承认的文件作为证据。她称这些文件显示美国的移交要求存在根本性缺陷,应该予以驳回。

代表美国当局辩护的加拿大政府律师罗伯特·弗雷特(Robert Frater)周三对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希瑟·霍姆斯(Heather Holmes)说:“他们希望你深入推理,这是初审法院的专属工作。”

被告方(孟)是在一家香港法院的监督下获得汇丰银行的文件的。她的团队正试图在定于8月举行的最后一轮引渡听证会上使用这些文件。

华为创始人任正非的大女儿孟晚舟被指控在华为与香港星通的关系上向汇丰说谎,而星通在伊朗有业务,违反了美国的贸易制裁。美方检察官称,她让这家银行因违反制裁规定而面临刑事责任。

孟的律师表示,隐藏的记录和电子邮件表明,汇丰高管在进行风险评估时,完全知道华为控制着星通。他们说,美国的指控是错误的,具有误导性。

弗雷特周三对法官说,这些记录并不能证明汇丰高管知道华为控制了星通。银行在其记录中确实有关于星通所有权的真实状态的信息,但“没有证据表明有人将这些线索联系起来,”弗雷特说。

弗雷特还说,负责处理汇丰银行与华为关系的经理作证说,他并不知道华为对星通的控制。

弗雷特说:“如果他们想在这一点上挑战他,他们必须在法庭上对质,在美国的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