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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允许最严堕胎法在德州生效,5比4驳回紧急申请

据《华尔街日报》消息,尽管存在分歧,美国最高法院于周三(当地时间9月1日)允许了美国最严格的堕胎限制法令生效,即德克萨斯州的一项新法案,禁止妇女在怀孕约六周后进行堕胎手术。

Photo by Claire Anderson on Unsplash

最高法院驳回了诊所和堕胎支持者的紧急申请,标志着堕胎权法律斗争的一个转折点,而且是在德克萨斯州禁令生效的当天。虽然没有对该法令的合宪性作出最终裁决,但最高法院此举至少让反堕胎禁令暂时免除诉讼之虞。

这项还未签署的命令在最高法院的投票结果是5比4,保守派占得上风。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和法院的三位自由派大法官提出异议。和之前一样,堕胎问题暴露出大法官之间的深刻分歧。在德克萨斯州法案周三生效时,最高法院一反常态地保持沉默,让公众猜测堕胎权利的未来,直到24小时后,最高法院发布了一份多数派意见以及四位大法官的反对意见。

共和党人格雷格·阿博特在5月签署了这项法案,规定如果“检测到胎儿心跳”,通常在怀孕六周左右胎儿就会出现心跳活动,医生就不能故意进行堕胎。

在怀孕初期,即在部分妇女意识到自己怀孕之前的阶段,禁止堕胎与最高法院目前的判例相冲突。最高法院曾允许各州在胎儿能够在子宫外生存之前实施堕胎手术。德克萨斯州的《心跳法》,即SB 8,为医疗紧急情况提供了一个例外,但对强奸或乱伦导致的怀孕没有规定。

最高法院的多数意见表示,堕胎支持者“对存在争议的德克萨斯州法律的合宪性提出了严重挑战”。但法院接着说,关于堕胎限制的持续诉讼引出了“复杂而少见的先决程序问题”,这对堕胎支持者的紧急申诉造成了妨碍。

法院写道:“鉴于这些问题,我们不能说申请人已经履行了他们的责任,在禁令或中止申请中获得法院支持。”长期以来,克拉伦斯·托马斯和塞缪尔·阿利托,以及特朗普任命的尼尔·戈萨奇、布雷特·卡瓦诺和艾米·康尼·巴雷特组成了多数派法官。

Photo by Maria Oswalt on Unsplash

四位反对派大法官分别发表了不同的意见,他们在许多方面持相同观点。

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大法官的意见最为尖锐,她指责德克萨斯州的立法者冷酷无情地藐视判例,而法院的多数派法官则口是心非地支持立法者的意图。

她写道:“总的来说,该法案的挑衅行为令人震惊——无视宪法,藐视本法院的判例,剥夺整个德克萨斯州妇女的堕胎权利。”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和艾蕾娜·卡根和她持相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