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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德州禁堕胎法的医生被起诉,看法官怎么判!|细说美国

左图:1971年11月20日,要求妇女有选择权的示威者前往美国国会大厦举行集会,寻求废除反堕胎法。右图:2021年9月11日,堕胎权活动人士在奥斯汀的德克萨斯州议会大厦举行集会。(《华盛顿邮报》德州医生艾伦·布雷德(Alan Braid)观点文章截屏。)

因为最高法院拒绝暂时紧急阻止德州SB8的实行,这个违宪的法律得以生效,有效地在德州阻止了几乎所有符合宪法的流产手术。(注:SB8又被称为《德克萨斯心跳法案》。)

上周六(9月18日),德州医生艾伦·布雷德(Alan Braid)在《华盛顿邮报》发表观点文章,公开承认自己在德州为孕妇做了流产手术,违背了德州本月刚刚生效的SB8法案。该法案禁止为怀孕6周以上的孕妇堕胎/流产。

本周一,阿肯色州的奥斯卡·斯蒂尔利(Oscar Stilley)和伊利诺伊州的费利佩·戈麦斯(Felipe N. Gomez)分别根据德州SB8对布雷德提起诉讼。就此,自由派和保守派在堕胎权利上的博弈被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为什么说德州SB8法案违宪

我早先谈到德州SB8违宪,有读者对此提出质疑。今天就特别说明一下为什么明明美国宪法里面没有堕胎是合法的条文,我们却可以说禁止堕胎是违宪的。

美国遵循的是判例法(case law)。根据维基百科,判例法就是以案件判例的形式表现出法律规范,以遵循先例为主要司法审判原则。

换一句话说,判例就相当于法律条文,下级法院都必须遵守。法官不仅能解释法律,还能创造法律。因为最高法院负责解释宪法,判决是否违宪,那么高院的判例和创造的法律,就等同于宪法。

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对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的判决奠定了美国宪法保护孕妇选择堕胎自由的基础。

1992年的凯西案(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在进一步肯定罗伊诉韦德案的基础上划定了这样的法律范围:只要胎儿还没有发育到能够在母体外生存,孕妇选择堕胎的权利就受保护。

San Antonio的地方媒体KSAT对德州医生被诉的报道,标题大致是:公然藐视德州堕胎禁令的医生被取消资格的律师起诉。图中所示为一个诊所的检查室,墙角是一个超声波仪。(KSAT截屏。)

现在德州的SB8将胎儿的心跳(这不是一个临床术语)定义为 “心脏活动或胎儿心脏在孕囊内稳定且重复有节奏的收缩”。这个定义包括在妊娠六周左右开始的发育中的细胞活动,尽管在这个发育阶段并没有心脏。然后,只要能听到“胎儿心跳”就不能堕胎了。

对照一下罗伊诉韦德案和凯西案,因为六周左右的胎儿根本无法在母体外生存,所以由此判断德州SB8违宪了。

为什么德州违宪的SB8还生效被执行了?

所谓的“心跳法案”并不是德州的发明。事实上以前已经有过多次保守州共和党人通过类似的法案,但都被最高法院驳回了,因为违宪,因为罗伊诉韦德案。

这次德州能够过得逞的原因是,该法律违背常规地规定任何政府官员都不得强制执行这项法律,而是把这个责任授权普通公民。

一般要建立一个案子,首先必须有被告,就是犯了这个法的人。对还没有生效的法律,法院允许一个被称为“影子案件”的特别程序,即反对者提出紧急申请,要求法院阻止该法律。影子案件往往是起诉执法人员。对一个州法案提起诉讼,就是起诉州长或州总检察长。

现在,SB8禁止任何政府官员执行该法律,影子案件就没有了起诉目标,无法事先提起诉讼。不过,提供堕胎服务的人不管三七二十一还是提起了诉讼。不能诉执法人员,他们就诉司法人员,事实上他们起诉了该州的每一位法官和每一位法院书记员,因为理论上说,他们就是那些事实上要负责可能发生的SB8相关诉讼案的政府官员。

《华尔街日报》对最高法院拒绝阻止德州SB8生效的报道。图中为德州该法的抗议者聚集在德州首府。(《华尔街日报》截屏。)

虽然联邦法庭接受了这个影子案件,最高法院却以5:4投票拒绝。5个保守派大法官的多数意见书大致是说:我们不是在决定这项法律是否符合宪法,但我们遇上了复杂的程序性问题。看来我们没有能力阻止任何人做任何事情,因为我们不知道谁是正确的被诉人。就是说,起诉人还没有说明他们的情况,没有满足他们应该尽到的责任。因此,对不起,我们只能拒绝这个申请。

这就是说,德州立法者在法案的设计上为大法官制造了借口,保守派大法官也默契地利用这个借口,彼此相互配合,违宪的德州SB8就逃避了司法审理,生效了。

德州医生以身试法,制造了一个真实案例

公开承认自己做了堕胎手术的布雷德医生是1972年7月1日开始在圣安东尼奥(San Antonio)的一家医院担任妇产科住院医生的。

当时,堕胎在德克萨斯州实际上是非法的——除非精神病学家证明一个妇女有自杀倾向。有钱的人可以去外州诊所。没有钱的就只能寻求不安全的各种民间非法堕胎手段。那一年,布雷德医生亲眼目睹了三个十多岁女孩的死亡,其中一个来到急诊室时,她的阴道腔里塞满了破布。几天后,她死于化脓性感染引起的多个器官衰竭。

布雷德说,在德州的医学院里他们学到的是,堕胎是妇女保健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在最高法院1973年的罗伊诉韦德案裁决之前,他无法在德州真正去实践这样的妇女保护服务。德州通过并生效的SB8对他来说,是又回到了1972年。

布雷德在他的观点文章中说,“这就是为什么在9月6日上午,我为一名妇女提供了堕胎服务。尽管她还在怀孕的前三个月,但已经超过了德州新的限制。我这样做是因为我有照顾好这个病人的义务,就像我对所有病人一样,也因为她有接受这种照顾的基本权利。”

布雷德还说,“我完全明白可能会有法律后果–但我想确保德克萨斯州不会因为阻止了这项公然违反宪法的法律得到检验而得逞。”“我有女儿、孙女和侄女。我相信堕胎是医疗保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过去的50年里,我一直在治疗和帮助病人。我不能坐视不管,看着我们回到1972年。”

德州医生被告,给了德州SB8一个司法审理的机会

有意思的是,把布雷德送上法庭的两个原告都是支持给予妇女堕胎选择权利的,本人都是律师,至少曾经是律师,但现在都有法律上的麻烦。他们还都不是德州居民。德州SB8允许任何地方的居民做原告,正好成全了这两位。

阿肯色州的原告斯蒂尔利说他并不是要阻止布莱德医生的堕胎行为:“我不是反对堕胎的。我试图做的是为法律平反。我们为自己是一个法治的国家而自豪。那么这里的法律是什么?”

伊利诺伊州的原告戈麦斯则在起诉书中称自己为“支持选择权的原告”。他要求法官下令德州该法律是违宪的。曾经是律师的戈麦斯现在被伊利诺伊州无限期取消了律师资格,因为其他律师指控他发送骚扰和威胁性的电子邮件。戈麦斯已对此提出上诉。

虽然德州的SB8奖励赢了官司的原告,戈麦斯并没有寻求经济上的好处。相反,斯蒂尔利说如果赢了官司他会接受经济奖励。他说这个诉讼对他来说怎么都是赢:赢了官司可以拿钱,输了官司可以推翻德州的SB8。他的起诉书中包括了对他自己的法律问题的描述,他因逃税和阴谋而被联邦定罪。在狱中服刑十年后,他目前已被释放到家中禁闭。

尽管最高法院已经拒绝暂时紧急阻止德州的SB8生效,美国司法部还是在上周一再一次做了同样的努力,起诉德州,请求法庭干预。司法部称德州采取这项措施是为了 “阻止妇女行使其宪法权利”。

如果司法部的努力还是得到与上一次影子案件同样的结果,那么对布雷德医生的起诉就可以产生一个不再是影子的案件。只是“正常”的案子不似影子案件可以得到快速审理。但不管怎么说,德州SB8必须经受司法审理的考验。

维护美国宪法,需要布雷德这样敢于为理念而义无反顾的医生,也需要斯蒂尔利和戈麦斯这样非常不完美的律师。

德州SB8能否真正生存下来,我们拭目以待。

 

参考资料

https://www.nytimes.com/2021/09/20/us/texas-abortion-lawsuit-alan-braid.html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opinions/2021/09/18/texas-abortion-provider-alan-braid/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8%A4%E4%BE%8B%E6%B3%95

https://en.wikipedia.org/wiki/Roe_v._Wade

https://www.ksat.com/news/local/2021/09/20/san-antonio-doctor-who-openly-flouted-texas-abortion-ban-sued-by-disbarred-illinois-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