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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电三名前高管福岛核事故案被判无罪,洗脱因职业过失致伤亡的罪名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周三,日本的上诉法院维持了对东京电力公司三名前高管的无罪判决,他们被指控未能阻止2011年日本东北部福岛第一核电站的灾难。

东京高等法院的裁决是在东京地方法院2019年的裁决之后作出的,这项裁决认为82岁的东京电力公司前董事长胜俣恒久,以及前副总裁、76岁的武黑一郎和72岁的武藤荣无法预测使核电站瘫痪并导致堆芯熔毁的大规模海啸。

这项裁决洗脱了被告因职业过失导致死亡和受伤的罪名。

IAEA Imagebank, CC BY-SA 2.0, via Wikimedia Commons

这三人于2016年被起诉,他们被指控未能采取海啸应对措施,导致44人死亡,其中包括福岛县一家医院的病人,此前他们被迫忍受长期撤离。

检察官曾决定不对三人提出刑事指控,但这一决定最终被一个由公众成员组成的起诉调查委员会所取代,委员会审查了案件并要求提出起诉。

在2002年政府对地震风险的长期评估的基础上,计算可得高达15.7米的海啸波可能袭击福岛核电站,审判的重点是前高管们是否应该预见到大规模的海啸并防止事故发生。这一估计在2008年被报告给东京电力公司。

法院指定的律师作为检察官,要求对这三人分别判处五年监禁,而被告则否认有任何不当行为。

2019年9月,东京地方法院认定这三人无罪,否认了政府长期评估的可信度,称前高管们“不可能从逻辑上预测到超过10米高的海啸”。

尽管检察官指控被告未能实施海堤建设和核心设施的防洪工作,下级法院裁定,临时关闭核心设施是避免事故发生的唯一保证。

也有一些民事案件集中在是否可以预见海啸的问题上,法院作出了不同的决定。

去年6月,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在疏散人员提起的诉讼中免除了政府对福岛危机的责任,称政府无法防止事故发生。

同时,在一起股东诉讼中,东京地方法院于去年7月下令包括胜俣恒久、武藤荣和武黑一郎在内的四名前公司高管,为未能防止危机需支付13.3万亿日元的赔偿。

在上诉审判中,高等法院被要求根据提交给下级法院的类似证词和证据作出裁决。

2011年3月11日,9.0级地震引发的超过10米的海啸淹没了位于太平洋海岸的六座反应堆,导致反应堆冷却系统失去了电力供应。1号至3号反应堆随后发生堆芯熔化,而氢爆炸破坏了1号、3号和4号机组所在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