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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绿卡,这些人须住满一年,不能离境

文|Yumi 纽约华人资讯网

华人资讯网综合报道,美国移民局(USCIS)近日调整了拥有庇护和难民身份的人绿卡申请时间的计算方法。


移民局于2月2日更新了移民政策指南,澄清了当裁定庇护或难民身份者申请永久居留或调整身份时“一年”的计算方法。

其中提到,当移民局裁定庇护者和难民I-485绿卡时,申请人必须在美国实际居住一年,而不是在他们提交身份调整申请时计算。

调整后,庇护者或难民想要申请绿卡必须符合资格,即需要在美国实际居住一年。而不是之前的在取得庇护或难民身份后便开始计算。

如果申请人中途出境,则不符合 “一年”要求。

因此,此更新将促进庇护申请和难民调整身份申请的一致性。


该更新将立即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在2023年2月2日调整为永久居民身份的I-485表和申请入籍的N-400表,以及在2月2日或之后提交的申请。

如果移民局在审核I-485表格时,无法通过审查申请人的文件或移民局记录来确定申请人是否满足一年的实际居住要求,可能会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据。

此外,该政策更新还表示:

先前以J-1(访问学者签证)或J-2(J-1配偶)非移民身份被接纳的庇护和难民身份调整申请人,以及在其他方面受《移民和国籍法》(INA) 212(e) 规定的2年外国居住要求约束的申请人,则可自动豁免“回国服务2年”的要求。

政策更新还进行了少量技术更新,包括澄清寻求豁免不可入境的难民的处理步骤,删除对过时的I-291表格《关于申请永久居民身份的决定》的引用,及添加与庇护终止程序相关的监管引用。

更多资料可查询: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

(声明:本文为《纽约华人资讯网》授权转载内容,版权归《纽约华人资讯网》所有,未经授权和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使用。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