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局开始对个人设立的离岸信托实施更明确的税收监管,长期被内地富裕家庭用于延迟纳税和财富传承的安排,由此失去一项重要税务优势。

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7月24日发布规定,个人将股票、房地产及其他资产转入离岸信托时,资产增值部分可能被视为应税所得,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离岸信托及其控制的境外实体此后产生的收入,也须按年度申报并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不再等到信托向受益人分配资金时才纳税。
新规立即生效。这是中国首次针对离岸信托的个人所得税处理作出系统性官方说明,核心做法是穿透信托架构,直接识别并向信托设立人征税。
过去,内地高净值家庭经常把企业股份、上市公司股票、房地产和其他投资资产转入香港、新加坡、开曼群岛或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设立的信托,用于资产隔离、家族传承和继承安排。
由于信托在法律上持有资产,而收益又可能长期不向设立人或受益人分配,相关收入在中国税务实践中长期处于灰色地带。
新规实施后,信托是否向个人实际分配收入,将不再成为决定纳税时间的主要条件。
只要离岸信托或其控制的公司取得投资收益,符合中国税务居民身份的信托设立人原则上便需要按年度申报。
为海外华人提供可靠的信息和分析。如果想看更多内容与即时更新,可以在 Bluesky、Telegram、X 搜索「causmoney」;深度分析和评论也可以直接搜索「caus.com」。
规定还加入较严格的反避税条款。个人即使取得外国国籍或海外永久居留身份,只要主要经济利益、家庭关系或生活重心仍在中国,仍可能被认定为中国税务居民,并承担境外信托资产和收入的申报纳税义务。
中国同时为历史欠税设置90天宽限期。纳税人补缴自2023年1月以来将资产转入信托所涉及的税款,以及2026年以前已经产生的信托收入税款,可免缴逾期付款滞纳金。
未在期限内处理的较大金额欠税,可能面临追缴、滞纳金和罚款;被认定存在逃税行为的,处罚可能进一步加重。
此次调整并不意味着中国突然改变对境外收入征税的整体方向。中国税务部门近年来已经加强对居民境外投资、香港上市公司股权架构和跨境收益的追查。
不同之处在于,以往执法更多集中于企业架构、股权转让和税收协定安排,新规则首次明确把个人和家族信托作为直接监管对象。
新规也可能对香港财富管理行业产生明显影响。
波士顿咨询集团公布的《2026年全球财富报告》显示,2025年登记在香港管理的跨境财富达到2.95万亿美元,略高于瑞士的2.94万亿美元,香港首次成为全球最大的跨境财富管理中心。来自中国内地的资金,是香港离岸财富增长的主要来源之一。
香港作为中国内地资金进入全球市场的重要门户,银行、信托公司、家族办公室、律师事务所和税务顾问都承接了大量内地客户业务。
为海外华人提供可靠的信息和分析。如果想看更多内容与即时更新,可以在 Bluesky、Telegram、X 搜索「causmoney」;深度分析和评论也可以直接搜索「caus.com」。
北京开始穿透离岸信托征税后,客户可能需要重新评估信托设立人身份、控制权安排、资产转入成本、年度收入申报和历史税务风险。
离岸信托本身并未被禁止,也仍可用于资产保护、未成年人继承、家族治理和跨代财富安排。
但单纯依靠信托延迟缴税,或者通过不分配收益来避免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做法,今后将更加困难。
从政策效果看,新规堵住的不只是一个申报漏洞,而是长期存在于境内税务居民与境外法律架构之间的时间差。对于仍在中国生活或保留主要经济利益的富裕家庭而言,离岸信托今后更像是一种财富管理和继承工具,而不再是天然的税收递延工具。(加美财经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