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尼晨锋报》报道,针对西太平洋银行的金融犯罪事件,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法官乔纳森·比奇(Jonathan Beach)批准了对该银行的13亿元(约合61.1亿人民币)罚款。他表示,澳大利亚金融体系的完整性取决于维护反洗钱法律。
据悉,这是澳大利亚企业历史上最大的一笔罚款。西太平洋银行违反了《反洗钱法》和《反恐融资法》,包括未能进行的对可疑付款和对代理银行合作伙伴进行的调查,这笔罚款是合适的。

“显然,澳大利亚金融体系的完整性取决于西太平洋银行和其他主要银行拥有一流、合规、基于风险的体系,以及应对反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风险。”大法官乔纳森表示,“金融机构是保护社会和金融体系的重要防线,即使是轻微或无关紧要的违法行为,也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乔纳森表示,西太平洋银行在澳大利亚金融系统所支付的款项中占很大一部分,因此有必要对其处以巨额罚款。因为银行需要确保国际支付的透明度,以防止金融犯罪。“很明显,洗钱就是要掩盖资金的来源和目的地。”
在去年11月,澳大利亚金融犯罪监管机构AUSTRAC对西太平洋银行提起法律诉讼。此前,西太平洋银行被发现有2300万次违反“反洗钱法”,其中包括未能报告262名与剥削儿童有关的客户。

自那以来,西太平洋银行通过改进数字系统和对员工进行再培训来进行规范,在加强“反洗钱”合规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AUSTRAC的大律师温迪·哈里斯(Wendy Harris)表示,西太平洋银行已表明,它“非常认真”地对待“反洗钱”问题,但只有时间才能证明这是否有效。
哈里斯说:“当然,实践才是真正的检验。你可以有一个方案,但也有这个实施方案的办法,显然在这方面我们没有看到直接的成效。”

联邦法院认为,西太平洋银行的失败危及了执法部门打击犯罪的能力。哈里斯表示:“西太平洋银行的失败,导致资金进出澳大利亚的透明度明显下降。他们损害了执法机构应对和防止非法活动的能力,并通过拒绝向澳大利亚税务局(ATO)提供重要信息,这破坏了税收体系。”
虽然哈里斯澄清该行董事会没有任何不当行为,但仍表示管理层对“反洗钱”合规情况的监督力度不够。“他们确实采取了措施,确保西太平洋银行遵守规定。但尽管采取了这些措施,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监督在许多方面都存在缺陷。”

《时代》和《悉尼先驱晨报》披露,在2018年之前,西太平洋银行一直与欧洲太平洋银行(Euro Pacific)保持着代理行关系。目前,欧洲太平洋银行正受到一项重大的全球逃税和洗钱调查。这项调查促使悉尼大学和墨尔本大学的资深学者呼吁进行改革,包括对违规行为提起刑事诉讼,以及加强院校之间的信息共享。
大法官乔纳森称,在13亿澳元罚款中,有3亿(约合14.1亿人民币)归咎于西太平洋银行未能对其国际银行合作伙伴进行适当甄别,如果孤立地对待这一违规行为,他将坚持处以更高的罚款。“必须避免受到外国代理行及其客户可疑行为的影响。”
西太平洋银行的律师约翰·谢汉(John Sheahan)在指出西太平洋银行和AUSTRAC之间正在进行的合作之前,重申了银行的“深刻的歉意”。“该银行还意识到自己的失误很严重,他们要求对其进行严厉处罚。”
